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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红十字会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

来源:本站发表日期:2017-06-27

一、高度重视,迅速贯彻落实。我会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当做重要的政治任务。会机关全体党员要速把思想和行动都统一起来,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作为衡量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不折不扣地执行。全面准确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的精神实质,把握好“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的要求,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二、着眼实际,确保学习成效一是选派政治素质较高、领悟能力较强、讲演功底较好党员参加市直工委组织的集中培训活动。二是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通过开展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读书会形式集中1天时间广泛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研讨,每位机关党员要写一篇以上的学习体会文章,并择优报市直属机关工委。三是从实际出发,找准红十字工作的切入点和入脚点。切实加强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坚持依法治会,坚定不移地履行法定职责,促进各项红十字工作向纵深发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目光更多地聚焦到最需要帮助的困难人群,深化“博爱家园”建设、博爱送万家活动和群众性现场初级救护培训、红十字扶贫救心行动等一系列红十字品牌项目的建设和发展,为韶关振兴发展提供坚强的人道支撑和服务保障。

三、领导挂帅强化责任落实党支部书记赵远芳任韶关市红十字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批示精神领导小组组长,会机关党员为成员,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组织领导。党支部学习宣传贯彻的内容安排、组织方式等作出具体安排,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学习宣传贯彻有人抓、有人管,取得实效。

韶关市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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