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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韶关市红十字会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来源:本站发表日期:2017-07-22

 

 

第一部分  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决算说明

三、支出决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六、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016年韶关市红十字会部门决算

 

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6 年决算组成单位共1个,为本级单位韶关市红十字会。韶关市红十字会隶属市人民政府直管副处级群团机关,内设办公室

主要职能:备灾救灾、人道救助、应急救护培训、宣传推动无偿献血和艾滋病预防、造血干细胞捐献、人体器官捐献、传播红十字人道法及红十字宣传。

(二)人员构成情况

韶关市红十字会2016年末核定行政事业编制4人,后勤服务人员数1人。实有公务员4人,后勤服务人员数1人。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25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广东省红十字会条例》有效地开展工作,指导和协调各县(市、区)红十字会开展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工作。

2)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受害者进行救助;参与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3)普及应急救护和防病知识,组织群众进行初级现场救护培训工作。

4)推动和宣传无偿献血;动员、组织造血干细胞、人体器官捐赠等工作。

5)开展人道主义社会服务活动和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6)依照相关法规募集善款和物资。

7)宣传国际红十字、红新月运动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并依照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6年收入决算158.71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增长23.6%,主要原因是:实有人员增加、人员工资及补助增加,项目工作经费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8.71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增长32.74%,主要原因是:实有人员增加,人员工资及补贴增加,项目工作经费增加;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减少8.85万元,主要原因是:利息收入、其他补助资金收入减少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6年支出决算172.45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增长44.24%;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增长31.47%。主要原因是:实有人员支出增加,人员工资及补贴支出增加,机关运行费用和项目工作费用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58.71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增长32.74%;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增长20.99%,主要原因是:实有人员支出增加,人员工资及补贴支出增加,机关运行费用和项目工作费用增加。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决算114.6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72.21%,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3.8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

(二)项目支出44.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27.79%,主要支出项目有:商品和服务支出31.6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2.43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6三公经费共计支出4.34万元,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减少0.56万元,减少11.4%;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减少0.41万元,减少14.83%。主要原因是:贯彻中央、省厉行节约的精神,公务接待费用减少。

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与年初预算数上年决算数一致。公务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2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2.34万元,主要用于国内公务接待(含志愿服务活动志愿者用餐),合计24批次,接待人次396人,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减少0.56万元,减少11.4%;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减少0.41万元,减少14.83%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84万元,比2015年增加8.46万元,增长17.13%支出的主要部分为电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主要原因是:实有人员增加,机关日常运行的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交通补贴增加

六、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8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2万元。授予中小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8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1231日止,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没有主要的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

本部门各项目资金的使用按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结合项目开展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资金,监管项目进度,按资金支出进度承诺完成各项目的资金支付。

九、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3.财政拨款结转是指行政单位当年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滚存资金。

4.财政拨款结余是指行政单位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因故终止,剩余的财政拨款滚存资金。

5.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中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8.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6年韶关市红十字会部门决算公开表.xls